剛發布完iPhone16的蘋果,就要補交1000億天價稅款
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: 極客公園 (ID:geekpark) ,作者:芯芯,編輯:靖宇,題圖來自:AI生成
就在全球“科技春晚”蘋果秋季發布新iPhone 16系列當天,歐盟決定給硅谷巨頭添一點堵。
據報道,歐盟最高法院裁定,蘋果在一起長達十年的稅務訴訟中敗訴。在這起案件中,歐盟委員會要求愛爾蘭從蘋果收回高達130億歐元 (約合人民幣1020億元) 的補繳稅款。
歐盟的目標,不只是蘋果一家公司。這十年來,無論是稅收,數據保護,還是反壟斷,歐盟對科技行業各類行為的廣泛打擊愈演愈烈,尤其針對幾家美國最著名的科技巨頭,并以“正義”為名。
蘋果和眾多科技巨頭們的跨國業務,可以說壓力越來越大。
一、蘋果,1000億稅款定了
2014年,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在愛爾蘭的稅務支付情況展開調查。
調查后,2016年,歐盟委員會命令都柏林從蘋果收回高達130億歐元的補繳稅款。歐盟委員會當時稱,蘋果在過去二十年里從愛爾蘭獲得的稅收優惠是“非法”的。
蘋果公司曾將其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,某些年份繳納的企業稅率極低,據稱甚至不到1%。
愛爾蘭政府顯然和蘋果是“一伙的”,一直不愿多收稅,因為在其看來,即使有稅收損失的成本,蘋果公司的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的好處也超過了前者。
蘋果和愛爾蘭于2019年對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一起提出上訴。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站在了蘋果這一邊,推翻了歐盟委員會2016年的決定,認為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政府給予了蘋果稅收優惠。
然而,事情后來對蘋果又急轉直下。歐盟委員會對普通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,將訴訟送至歐盟最高法院——歐洲法院 (ECJ) 。歐盟最高法院近日正式推翻了普通法院的裁決,并確認了歐盟委員會2016年的原始裁定。
最初發起這起案件的歐盟相關負責人在聲明中稱,這“對于歐洲公民和稅收正義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勝利。”
法院認為,愛爾蘭的稅務安排讓蘋果支付的稅款比其他公司少得多,這讓蘋果獲得了不公平的優勢。另一方面,蘋果則辯稱,它一直在支付稅款,問題只是哪個政府獲得稅收的問題。
蘋果發言人在回應裁決的聲明中稱:“ 這個案件從來不是關于我們需要支付多少稅款,而是關于我們需要向哪個政府支付稅款。 我們總是全額繳納我們在各地應繳的稅款,而且從未有過特別的交易?!?
他還補充說:“歐盟委員會正試圖追溯性地更改規則,忽視了根據國際稅法,我們的收入已經在美國繳納了稅款。”
蘋果周二在一份文件中表示,在其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第四財季中,將因一次性所得稅費用承擔約100億美元的稅款。
二、科技巨頭屢被罰
事實上,蘋果的這起案件,只是美國科技巨頭與歐盟之間無數沖突的其中一件,這些沖突大多圍繞著“數據隱私保護”“反壟斷”“稅收”和“虛假信息”等問題做文章。
歐盟對蘋果的阻擊,除了稅收,還有反壟斷。今年,歐盟委員會在3月份對蘋果處以18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,指控其濫用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的主導地位。
今年6月,歐盟還警告稱蘋果應用商店違反了競爭規則,這促使蘋果宣布將允許歐洲用戶刪除包括App Store和Safari瀏覽器在內的應用程序。
這些年來,面臨類似問題的也不只是蘋果,包括Facebook (現Meta) 、谷歌、微軟、亞馬遜等科技巨頭是歐盟調查的主要目標。
歐盟認為谷歌在購物搜索服務中偏袒自家產品,2017年就要求罰谷歌24億歐元,這還沒完,2018年又指谷歌濫用其在安卓操作系統上的市場主導地位,要罰谷歌43.4億歐元。歐盟去年還建議谷歌出售部分業務,否則還可能面臨更多罰款。
同樣是“濫用市場主導地位”,亞馬遜2021年被意大利法院處以11億歐元罰款,微軟早些年則因在Windows 7中強制捆綁Internet Explorer,被歐盟處以5.61億歐元罰款。
另外,在稅收問題上,歐盟委員會一直聲稱,科技公司將利潤轉移到愛爾蘭和盧森堡等低稅率經濟體是“違法”的。歐盟委員會2017年對亞馬遜進行過類似于蘋果的訴訟,要求亞馬遜向盧森堡支付2.5億歐元的補繳稅款,但亞馬遜在此案中贏得了上訴。
在眾多巨頭里,Meta可能是名聲問題最大的那家,其商業模式依賴收集數據,不僅在美國被指控侵犯用戶隱私,也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規則,被盧森堡當局處以7.46億歐元罰款。幾個月前,歐盟又對Meta處以12億歐元的罰款,原因是其在歐洲和美國之間非法傳輸個人數據。
此外,Meta的平臺多年來一直面臨未能打擊仇恨言論、虛假信息的指責。一些監管機構曾對Facebook和Instagram展開調查,因其未能處理與選舉有關的虛假信息。
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和《數字市場法案》是歐盟打擊美國科技巨頭的各類案件中最常被提及的,已迫使公司改變其在歐洲的一些做法。違反它們的話,罰款可以高達科技公司年收入的10%,甚至20%。
歐盟2018年實施的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 (GDPR) 對數據保護制定了嚴格的規則?!稊底质袌龇ò浮? (DMA) 于2022年通過,針對被視為“守門人”的大型科技公司,實施嚴格的規定以確保公平競爭。
在稅務問題方面, 歐盟越來越關注那些有利于大型科技公司的稅收漏洞 ,據稱正在推進的數字稅計劃,旨在對在歐盟境內通過數字服務產生的收入進行征稅。
這些問題,現在已經是壓在美國科技巨頭身上的大山,成為歐洲阻擋海外巨頭攻城略地的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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