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米勝訴!獲賠55萬元
5月13日,小米集團法務部官方微博發文稱,關于公司訴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業詆毀一案,特此作如下聲明:2023年8月31日,法院做出一審判決,法院認為:聚好看公司通過其微博賬號“Vidda官方微博”發布侮辱、貶損小米公司的虛假信息和誤導性信息,損害了小米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,構成商業詆毀。法院判令:聚好看公司在“Vidda 官方微博”賬號置頂位置,連續七日刊登聲明,消除影響,另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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